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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迦南智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4-2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范围
   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的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委托
贷款、债券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中低风险理
财对象和理财产品等。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包含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
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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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
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权自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进展情况。
   (六)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必须充分防范风险,理财产品
的发行方应是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金融机构,交易标
的必须是中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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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1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 15,000 万元)人
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
机构进行中低风险投资,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委托贷款、债券投资、
资产管理计划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中低风险理财对象和理财产
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
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1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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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监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检查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迦南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迦南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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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邢剑琛               潘云松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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