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迦南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8-24  

                        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2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
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有效期及
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控制部负责组
织实施。
   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9.7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32,439.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460.6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979.1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7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8月27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0]57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资金额

年产 350 万台智能电能表及信息
                                22,021.83      22,021.83         迦南智能
采集终端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98.01       3,098.01          迦南智能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迦南智能

               总计             27,119.84      27,119.8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933.6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余额为19,293.21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
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经
营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
司财务控制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
的金额为人民币 17,100 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范围和使用期限。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8,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
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范围
    公司拟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
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权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进展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拟投资的产品是保本型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具有投
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
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
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上
述资金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
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
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最高不超过 18,000 万元(含 18,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18,000 万元(含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迦南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迦南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