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8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 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0,006,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8.7500%;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为 26,255,25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6.4063%。 2、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1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迦南智能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7 号)同意注册,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3,340,000 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100,02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133,36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01,733,513 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849%,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1,626,487 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51%。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713,513 股因 6 个月锁定 期届满而上市流通。该批次限售股解禁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 133,36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00,020,000 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比例为 75%,无流通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3,34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 25%。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1)以截至2020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672,000.00元,占2020年度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3.79%,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2)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利润分配已于2021年6月 17日实施完毕,公司股本增至160,032,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60,032,000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为 120,02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无限售流通股为 40,00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4 名,分别为: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恩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慈金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宁波 杭州湾新区泽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元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上海平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相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慈金顺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元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平常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东,就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等事项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 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2、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慈 金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元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就持股及减持意向作如下承诺: (1)将严格遵守本单位关于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2)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若减持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提前三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时除外。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 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4)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5)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 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6)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持股及减持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二)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 中作出的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 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1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4 名。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0,006,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8.7500%;实 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6,255,25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6.4063%。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实际可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股东名称 上市流通股 备注 号 份总数 售数量 份数量 宁波杭州湾新区东恩企业管 1 10,002,000 10,002,000 8,801,760 注1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慈金顺企业管理咨询合 2 8,001,600 8,001,600 8,001,6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元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3 8,001,600 8,001,600 5,451,090 注2 (有限合伙) 4 上海平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000,800 4,000,800 4,000,800 合计 30,006,000 30,006,000 26,255,250 注 1:公司实际控制人章国耀、章恩友的亲属周小玲、何利荣、周森月及周月芬通过宁波 杭州湾新区东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200,240 股的股份,承诺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间接持有的这部分股份,故上述 4 名 自然人对应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均为 0 股。 注 2:公司现任董事袁旭东通过宁波元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400,680 股的股份,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袁旭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在其任职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故本年度董事袁旭东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850,170 股。 5、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按照《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减持行为,并在 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股份数量 占比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无限售流通股 40,008,000 25.0000% 30,006,000 - 70,014,000 43.7500% 二、有限售流通股 120,024,000 75.0000% - 30,006,000 90,018,000 56.2500%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120,024,000 75.0000% - 30,006,000 90,018,000 56.2500% 高管锁定股 0 0 - - 0 0 合计 160,032,000 100% 30,006,000 30,006,000 160,032,000 100% 注:公司现任董事袁旭东通过宁波元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迦南智能 3,400,680 股的股份,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迦南智能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 规则和股东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迦南智能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