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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迦南智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3-01-16  

                        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1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 年 1 月 18 日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157,760 股
         本次归属股票涉及人数:67 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占归属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60%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迦南智能”)于2022
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涉及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公司已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
关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所涉及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迦南智能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1、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68 人,为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
下同)的董事、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员工。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告日股本
                                    (万股)         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张海            董事             10.00           3.57%            0.06%
  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235.00          83.93%            1.47%
    励的其他人员(67 人)
           预留部分                  35.00          12.50%            0.22%
             合计                   280.00          100.00%           1.75%
    注:1、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
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3、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照首次授予的依据,公司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
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
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定价方式为自主定价,确定为 11 元/股。

    (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
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
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期以及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40%
   票第一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30%
   票第二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30%
   票第三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
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送
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票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
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部分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部分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3%
  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部分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3%
  第三个归属期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
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若公司在各归属期未能完成业绩考核指标,则该期激
励对象对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根
据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当期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评价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评价分数           S≥90          90>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00%             10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个人 当年
计划可归属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方
达成归属当期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个人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可按照考核结果对应
的归属比例计算实际额度归属,当期未归属部分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
至下一年度;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或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未通过,则其相
对应归属期所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在考
核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以归属前考核年度末的考核结果作为当期最终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
    所有激励对象在各归属期对应的满足归属条件可归属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含公告日)须为公司或子公司在职员工。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迦南智能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 日披露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8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5.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245 万
股调整为 294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35 万股调整为 42 万股;首
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1 元/股调整为 8.92 元/股。并确定以
2022 年 10 月 27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 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关于本次归属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说明

   (一)权益分派导致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
意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245 万股
调整为 294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35 万股调整为 42 万股,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1 元/股调整为 8.92 元/股。
   (二)人员离职导致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调整
    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自首次授予日起,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 68 人调整为 67 人,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数量由 294 万
股调整为 292.80 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
项无差异。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
日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进入第一
个归属期。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归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应满足 12 个
                                                          属任职期限要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
  首次授予部分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            告 ( 中 汇 会 审 [2022]2757
  第一个归属期               长率不低于30%                         号):公司 2021 年经审计
  首次授予部分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第二个归属期               长率不低于63%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 99,006,342.46 元,剔
  首次授予部分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            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扣非净
  第三个归属期                  长率不低于103%                      利润为 100,367,831.17 元,
                                                                    相比于公司 2020 年经审计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
 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增长率为 49.85%,公司
                                                                    业绩满足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68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名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             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
 规定组织实施,并根据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             资格,其获授的 12,000.00
 情况对应不同的当期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
                A(优      B(良      C(合    D(不                效;4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评价等级
                 秀)       好)       格)    合格)               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
   评价分数     S≥90    90>S≥80 80>S≥60   S<60                比例为 60%,其获授的首次
   标准系数     100%       100%        60%        0%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             应的 13,440 股限制性股票
 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可归属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作废失效;其余 63 名激励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
 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秀或者良好,拟归属股份可
                                                                    全部归属。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出现
离职、个人绩效考核未达良好等原因,公司本次对不符合归属条件的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共计 2.544 万股,由公司作废。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8)。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上市流通日:2023 年 1 月 18 日
    (二)归属数量:1,157,760 股
    (三)归属人数:67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8.92 元/股(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
完毕,因此授予价格从 11 元/股调整为 8.92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获授的限制   首次授予部分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第一期归属数   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股)       量(股)       票总量的比例
   张海               董事             120,000        48,000          40.00%
 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66   2,808,000     1,109,760         39.52%
               人)
               合计                   2,928,000     1,157,760         39.54%

   (七)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放弃权益的处理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本次归属对象均已足额完成出资。

   六、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 年 1 月 18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157,76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
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已收到 67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
人民币 10,327,219.20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157,76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人民币 9,169,459.20 元,增加后股本为 193,196,160.00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归属事项进行验资,并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出具《宁波迦
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8117 号)。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 月 18 日。

   八、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数量              本次变动              变动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8,021,600                 48,000             108,069,6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84,016,800              1,109,760              85,126,560
         总计                     192,038,400              1,157,760             193,196,160
  注: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
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二)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107,373,944.41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5591 元/股。本次办理股份归属
登记完成后,总股本将由 192,038,400 股增加至 193,196,160 股,按新股本计算,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
将相应摊薄。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归属与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
单的核查意见;
    5、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8117 号);
    7、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
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