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智能:关于公司董事配偶短线交易的公告2023-01-30
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2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配偶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蒋
卫平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配偶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获悉蒋
卫平先生的配偶黄淑珍女士作为股权激励对象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的 6 个
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蒋卫平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配偶买卖公司股票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
其配偶黄淑珍女士通过其名下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交易股数 交易均价 成交金额
第二类限制性
2023 年 1 非交易
股票归属登 9,600 股 8.92 元/股 85,632.00 元
月 17 日 过户
记,视为买入
2023 年 1 集中竞价 卖出 4,800 股 15.65 元/股 75,120.00 元
月 18 日 集中竞价 卖出 4,800 股 15.56 元/股 74,688.00 元
注:8.92 元/股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上述
短线交易所获盈利为 60,273.60 元,计算公式为:(卖出均价-买入均价)* 短线交
易股份数量-个人所得税。
根据核查,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并非故意为之,也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
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
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蒋卫平先生及其配偶黄淑珍
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如下:
1、根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
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
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
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
收回其所得收益。截至 2023 年 1 月 30 日,上述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已全部上交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淑珍女士所持有公司股票为 0 股。
2、经核查了解,在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前,黄淑珍女士未持有
公司股票,亦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出售股权激励股票未发生在公司披
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因其本人
资金需求加之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够充分,不知晓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即
视为买入行为,故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规情况,且其本人已深刻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
性,并对本次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自责,特向广
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其承诺将加强学习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
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结合本次公司董事亲属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中发生的短线交易
案例,公司将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
进行股票合规交易专项培训,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充分认识相关行为的不良影响,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蒋卫平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配偶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
2、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