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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迦南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解散暨权益变动的补充公告2023-02-21  

                        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7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解散暨权益变动的补充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北流市东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权益变动及企业解散注销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等股本变动事项及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北流市东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流东恩”)实
施减持计划、非交易过户事宜所致,北流东恩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流东恩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议决定解散并进行清算,
2023 年 2 月 15 日,经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完成注销程序,取得北流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后续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股份证券非交易过户事宜,按照约定分配比例将股份过户至其合伙人名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解散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6)。

    二、相关承诺

    (一)自北流东恩所持公司股份过户至其合伙人名下之日起,全体合伙人将
继续严格遵守北流东恩在《迦南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的相关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相关主体买卖股份的相关规定。包括:
    1、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的,比照适用《实施细则》中关于协议转让减持的
规定,22 名合伙人共同遵守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
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的规定,即共用该 1%的减持额度。22 名合伙人
共同遵守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通过大宗交易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2%的规定,即共用该 2%的减持额度。
    在北流东恩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即为 2023 年 9 月 1 日前),合伙人
通过前述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若因违反前述条款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收益所得将
按照相应政策上交至公司指定账户。
    (二)除遵守第(一)项合伙人作出的承诺外,周小玲、何利荣、周森月
及周月芬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
    1、股票锁定期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止,不得减持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待锁定期届满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将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共同遵守
如下减持要求: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公
司告知减持计划。
    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即为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减持价格不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若因违反前述条款受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收益所得将
按照相应政策上交至公司指定账户。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