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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迦南智能:关于公司董事兼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宁波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3-02-21  

                        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8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收到
                     宁波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蒋
卫平先生,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
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蒋卫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
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蒋卫平:
    经查,你担任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期间,你配偶黄淑珍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通过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取
得公司股票 9,600 股,又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
9,600 股。
    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
定。鉴于上述行为情节较为轻微,且你已将所得收益主动上交给公司,为维护证
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本人及
直系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1、蒋卫平先生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表示将
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
生。
    2、公司将进一步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加强相关
规则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
    3、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
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