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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智能: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5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股东大会
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
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
续发展。现将 2022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近年我国智能电网产业政策密集出台,国家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在数字化
智能电网的加速推进下,智能电表市场和盈利空间快速拓展。2022 年,公司经
营管理层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沉着应对各种困难及挑战,全力推进和落实年
度经营目标,经营质量保持较高水平,公司业绩情况持续向好。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为 80,430.6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23%;实现
利润总额为 16,337.5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4.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13,972.0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1.69%。

    二、2022 年公司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
用,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2022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
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议案:(1)《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关于修订<防范
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10)《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11)《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16)《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1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1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的议案》;(19)《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20)《关于
修订<重大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21)《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管理制度>的议案》。
    3、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议案:(1)《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4)《关于选
举董事长的议案》;(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4、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议案:(1)《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
的议案》;(4)《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5)《关于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6)《关于向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7)《关于提议召
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1)《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聘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3)《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4)
《关于聘任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5)《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1)《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3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由董事会
召集召开,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
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
权,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长期稳健的可持续发展。2022 年度
股东大会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2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1)《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1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1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5)《关
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1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1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18)《关于修
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19)《关于修订<重大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的议案》;(20)《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3、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
职工监事的议案》。
    4、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对公司股权激励、定
期报告、董事会换届、高管薪酬、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为公司科
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施高翔先生、蔡青有先生、丁爱娥女士均严
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依法依规出具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多种方式,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为公司经
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各项议案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董事会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2022 年度,公司共发布 119 份公告,其中
定期报告 4 份,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三、董事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积
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董事会、经营管
理层严格遵守;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
供基础保障,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完善内控管控流程,落实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依法依规履职,科学决策
    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
并高效执行每一项决议。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将根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
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召集、召开各专业委员会议,尽职开展相关工作。
    3、扎实做好董事会的日常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4、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加强投
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树立公司
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