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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迦南智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青有)2023-04-25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
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按时出席,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
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
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1、2022 年 4 月 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括:(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二)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三)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四)关于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五)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六)关于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其中,对拟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22 年 8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括:(一)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二)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10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括:(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二)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三)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11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括:(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二)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更的独立意
见。
       6、2022 年 12 月 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括:(一)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
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业务活动期间对公司进
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
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2022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
大事项要求公司实现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各股东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
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生产经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本人与
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
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
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
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2022 年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学习,尤其加深对涉及全面注册制改革、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上市公司公司
治理主题培训、董监高履职规范及合规交易培训等,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
的各项新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 年本人将抽出更
多时间了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
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
设性的建议,为公司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蔡青有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