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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德鑫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1-08-28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盛德鑫泰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鹏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于力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是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无                         不适用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1、公司向蔡剑勇先生详细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告知了法律、法规中关于
大变化情况)                                                        短 线交易股票的有关规
                                       公司独立董事胡静女士的配
                                                                   定,并 要求其严格规范买
                                       偶蔡剑勇先生分别于2021年4
                                                                     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月27日及2021年6月1日买卖
                                                                   2、独立董事胡静女士出具
                                       公司股票,该行为构成短线
                                                                   《关于短线交易的情况说
                                       交易,违反《证券法》的相
                                                                        明及致歉声明》
                                               关规定。
                                                                    3、因此次交易未产生收
                                                                   益,故无需向董事会上交
                                                                            收益。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发生变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无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鹏                           于力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