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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德鑫泰: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2021-10-30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1-045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 及董事 会全体 成员 保证信 息披露 内容 的真实 、准确 和 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044),经事后核查发现,
 该通知中“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时间(2)网络投票的时间”
 披露有误,现对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下午 3:
 00。
        更正后: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3:
 00。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
 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
 敬请谅解。
        更正后的《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13: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3:
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8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邹区镇工业大道工业路 48-1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
 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
 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邹区镇工业大道工业路 48-1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沈洁
    (2)联系电话:0519-88065009
    (3)联系传真:0519-83632723
    (4)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邹区镇工业大道工业路 48-1 盛德鑫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5)邮政编码:213144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办理登记手续。与会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0881,投票简称:盛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

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

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
 投票提
 案1.00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 授权委托书中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
       栏内以“√”填写“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
       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对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
       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
       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