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鑫泰”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的要 求,对盛德鑫泰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17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354,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41,828,529.8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312,421,470.16元,上述资 金已于2020年8月27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资,并出具了苏公 W【2020】B08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扣除发行费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12,421,470.16 减:前期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3,508,423.35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9,285,287.60 其中:新建特种设备用不锈钢、合金钢无缝钢管制造项目支出 39,285,287.6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减:本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 - 加:累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理财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598,292.7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27,226,051.91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7,226,051.91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 5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经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 了规定。 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按照《管理办 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账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2300188000095668 53,098,759.41 份有限公司 常州邹区支行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 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邹 1084600000017044 124,127,292.50 份有限公司 区支行 三、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31,242.15 3,928.53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279.37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更项目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总 累计投入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含部分 资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计效益 额 金额(2) (2)/(1) 期 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新建特种设备用不锈 钢、合金钢无缝钢管制 否 26,242.15 26,242.15 3,928.53 4,279.37 16.31% 2023年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造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00 5,000.00 - 5,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31,242.15 31,242.15 3,928.53 9,279.37 29.70% - - - - 因受疫情原因以及具体项目投入进度影响,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将 部分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新建特种设备用不锈钢、合金钢无缝钢管制造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延期至2023年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 本报告期内情况详见“三、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入募集资金专户:177,226,051.91元;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0,000,000.00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和及其他情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况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 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 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理财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前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到期后,公司于2021 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 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 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之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如下:存入募集资 金专户金额为177,226,051.91元,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0,000,000.00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 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盛德鑫泰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李 鹏 于 力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