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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利得: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2020-08-2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六)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补充法律意见(六)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

                            补充法律意见(六)

                                                        德恒 02F20180228-00015 号

致: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与北京德恒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
人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顾问,已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出
具了“德恒 02F20180228-00003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龙利得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法律
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以及“德恒 02F20180228-00002 号”《北
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出具了“德恒 02F20180228-00006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法律意见(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一)》”);
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出具了“德恒 02F20180228-00009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法律意见(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二)》”);
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出具了“德恒 02F20180228-00012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法律意见(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三)》”);
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了“德恒 02F20180228-00013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法律意见(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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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补充法律意见(六)


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出具了“德恒 02F20180228-00014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法律意见(五)》(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五)》”)。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信
会师报字[2020]第 ZA10075 号”《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
务报表(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0]第 ZA10078 号”《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
税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主要税种纳税情况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077 号”《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以下简称“《内控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076
号”《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报告》”)等,本所经办
律师在本补充法律意见第二部分就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
下简称“相关期间”)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其他重大变化事项发表补充法律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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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
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保证已经向本所经办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所必需的
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隐瞒、虚假和
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者复印件的,均分别与正本或原件一致和相符。

     三、本补充法律意见是对《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
《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补充法律意见(四)》《补
充法律意见(五)》的补充并构成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本补充法律意见就有
关问题所作的修改或补充外,《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
《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补充法律意见(四)》《补
充法律意见(五)》的内容仍然有效。

     四、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
《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补充法律意见(四)》《补
充法律意见(五)》中的前提、假设、承诺、声明事项、释义适用于本补充法律
意见。

     五、本补充法律意见中所称“报告期”是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

     六、本补充法律意见仅供发行人本次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七、本所目前持有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31110000400000448M,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负责人为王丽。

     八、本补充法律意见由沈宏山律师、李珍慧律师共同签署,本所地址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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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补充法律意见(六)


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现出具本补
充法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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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相关期间更新事项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了《审计报告》;
2.查阅了《主要税种纳税情况报告》;3.查阅了《内控鉴证报告》;4.查阅了《非
经常性损益报告》;5.查阅了《公司章程》;6.查阅了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文
件;7.查阅了《招股说明书》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075 号”《审计报告》,对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据此本所经办律师对发行人
本次发行并上市涉及财务状况的相关实质条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具有
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
核查,发行人提交的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及第五十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审计报告》和《非经常性损益报告》,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
低原则计算,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
54,586,741.33 元、83,561,189.34 元、81,264,462.48 元。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相
关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943,613,590.83 元,即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
补亏损,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相关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和《内控鉴证报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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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
理办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

     4.根据《内控鉴证报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
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
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
《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通过上述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仍满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
件。

       二、发行人业务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了《审计报告》;
2.查阅了《招股说明书》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9 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849,492,054.55 元,
其他业务收入为 21,991,979.13 元,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三、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了发行人相关股东
填写的《股东情况调查表》;2.查阅了《审计报告》;3.查阅了发行人相关机构
股东工商变更文件;4.查阅了发行人相关机构股东合伙协议;5.对发行人相关机
构股东信息进行网络核查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根据《审计报告》和《股东情况调查表》、发行人相关机构股东工商变更文
件及合伙协议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金浦国调、
滁州浚源的部分合伙人发生变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金浦国调、滁州浚
源的合伙人结构为:

     (一)金浦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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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上海金浦创新股权
  1                              普通合伙人                   0.030                 100.00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垛田企业管理
  2                              普通合伙人                   0.843                2840.00
         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3      锦程沙洲股权投资        有限合伙人                  26.711               90,000.00
               有限公司
         中国国有企业机构
  4      调整基金股份有限        有限合伙人                  17.807               60,000.00
                 公司
         上海国方母基金一
  5      期股权投资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13.355               45,000.00
           业(有限合伙)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
  6                              有限合伙人                   5.936               20,000.00
             理有限公司
         启东国有资产投资
  7                              有限合伙人                   5.936               20,000.00
           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国方母基金二
  8      期股权投资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4.452               15,000.00
           业(有限合伙)
         上海鸿易投资股份
  9                              有限合伙人                   2.968               10,000.00
               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
 10                              有限合伙人                   2.968               10,000.00
                 公司
 11           徐东英             有限合伙人                   2.374                8,000.00
        上海浦东科创集团
 12                              有限合伙人                   2.078                7,000.00
              有限公司
        南通金优投资中心
 13                              有限合伙人                   1.781                6,000.00
          (有限合伙)
        上海芯鑫企业管理
 14     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1.484                5,000.00
                伙)
        上海渱大企业管理
 15     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1.484                5,000.00
                伙)
        上海颐投财务管理
 16     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1.484                5,000.00
                伙)
        上海景兴实业投资
 17                              有限合伙人                   1.484                5,000.00
              有限公司
        上海三川投资管理
 18                              有限合伙人                   1.484                5,000.00
              有限公司
        上海亮贤企业管理
 19     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1.484                5,000.00
                伙)
        弘盛(浙江自贸区)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20                              有限合伙人                   1.484                5,00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1      上海百工企业管理        有限合伙人                   0.890                3,000.00

                                        7-7-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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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唐盈元盛(宁波)股
 22      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0.742                2,500.00
                   业
         唐盈元曦(宁波)股
 23      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0.742                2,500.00
                   业
                       合计                                   100.00             336,940.00

       (二)滁州浚源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滁州浚源资本运营
  1                               普通合伙人                  2.6718                 420.00
                  中心
          滁州市城投鑫创资
  2                               有限合伙人                 26.7176                4,200.00
            产管理有限公司
  3           周永康              有限合伙人                  8.0153                1,260.00

  4           周立武              有限合伙人                  8.0153                1,260.00

  5           曾明柳              有限合伙人                  8.0153                1,260.00

  6           曹梅法              有限合伙人                  5.3435                 840.00

  7           陶利东              有限合伙人                  4.5802                 720.00

  8             刘坤              有限合伙人                  2.6718                 420.00

  9           吴晓枫              有限合伙人                  2.6718                 420.00

 10           周建兵              有限合伙人                  2.6718                 420.00

 11           钱金华              有限合伙人                  2.6718                 420.00

 12           曾益柳              有限合伙人                  2.6718                 420.00

 13           曾超林              有限合伙人                  2.6718                 420.00

 14           朱利元              有限合伙人                  2.6718                 420.00

 15           梁洪波              有限合伙人                  2.6718                 420.00

 16           王学华              有限合伙人                  2.6718                 420.00

 17           王建忠              有限合伙人                  2.6718                 420.00

 18           赵健忠              有限合伙人                  2.6718                 420.00

 19           陆昌元              有限合伙人                  2.6718                 420.00

 20           李晓华              有限合伙人                  2.2901                 360.00

 21           王建青              有限合伙人                  2.2901                 360.00

                       合计                                   100.00               15,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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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了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2.查阅了《审计报告》;3.查阅了发行
人关联交易合同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并经本所经办律
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
意见(二)》已披露情况外,发行人新增关联方如下:

 姓名      发行人处任职            关联单位                关联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董事梁巨元担任其董事执
                          K2 Energy Group Limited
                                                         行董事、经理
梁巨元         董事
                                                         发行人董事梁巨元担任其董事执
                          凯腾苏州贸易有限公司
                                                         行董事、经理
唐啸波         董事       合肥三晶电子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唐啸波担任其董事
                          山东鲁南渤瑞危险废物集中
                                                         发行人董事夏志强担任其董事
                          处置有限公司
夏志强         董事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发行人董事夏志强担任其董事
                          公司

       (二)发行人的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2019 年度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担保

                                                                                单位:元
                                                                                担保是否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事项        担保金额       债务起始日   债务到期日    已经履行
  方
                                                                                  完毕
发行人

徐龙平   上海龙利
                      短期借款       30,000,000.00    2019.8.19     2020.8.19       否
徐维     得

奉其奉

发行人   上海龙利
                      短期借款       25,000,000.00    2019.9.20     2020.9.14       否
徐龙平   得


                                       7-7-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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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事项         担保金额       债务起始日   债务到期日    已经履行
  方
                                                                                   完毕
徐维

张云学

发行人

徐龙平   上海龙利
                       短期借款        5,000,000.00   2019.10.14    2020.10.13       否
徐维     得

张云学
         上海龙利
发行人               银行承兑汇票      7,000,000.00    2019.9.25     2020.5.25       否
         得
上海龙
利得
徐龙平
         奉其奉        长期借款       41,000,000.00    2016.3.14     2022.3.13       否
徐维

奉其奉
上海龙
利得
徐龙平

徐维     奉其奉        短期借款       40,000,000.00    2019.7.31     2020.7.30       否

奉其奉

发行人

徐龙平

徐维
         发行人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2019.4.10     2020.4.9        否
张云学

储凤飞

徐龙平
         发行人        短期借款       22,000,000.00    2019.11.5     2020.11.5       否
发行人

徐龙平
         发行人        短期借款       23,000,000.00   2019.11.13    2020.11.13       否
发行人

发行人

徐龙平   发行人        短期借款       10,000,000.00    2019.9.26     2020.9.26       否

张云学

徐龙平
         发行人        短期借款        9,500,000.00    2019.9.26     2020.9.26       否
张云学

徐龙平
         发行人       开立信用证      34,745,000.00    2019.6.27     2020.6.21       否
徐维


                                       7-7-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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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是否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事项         担保金额       债务起始日   债务到期日      已经履行
   方
                                                                                        完毕
徐龙平
          发行人         开立信用证       3,855,000.00   2019.11.26    2020.11.20        否
徐维

合计                                    301,700,000.00      ——            ——        ——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上述关联交易具有一定必要性且
不存在显失公允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发行人已就关
联交易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并采取了保护其他股东利益的必要措施,不存在损
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了发行人及子公司
新获得的专利证书;2.查阅了上海龙利得与出租方新签署的《租赁合同》;3.查
阅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4.对发行人及子公司知识产权信息
进行网络核查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
增主要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一种信息化全智能
1.       发行人/奉其奉                           发明专利    ZL201810042681.6       2018.01.17
                          纸箱生产系统
                          纸箱生产用覆膜打
2.       发行人/奉其奉                           发明专利    ZL201810042687.3       2018.01.17
                          包装置
                          一种智能化标签打
3.       发行人/奉其奉                           发明专利    ZL201810042688.8       2018.01.17
                          印贴覆一体机
                          用于纸箱生产的全
4.       发行人/奉其奉    自动智能化物流系       发明专利    ZL201810042719.X       2018.01.17
                          统及方法
                          一种抗冻印刷瓦楞
5.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721720030.5       2017.12.12
                          纸箱
                          防水防腐蔬菜印刷
6.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721720042.8       2017.12.12
                          箱
                          一种大型片状自动
7.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721721539.1       2017.12.12
                          包装线用印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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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一种瓦楞纸生产用
8.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821776359.8      2018.10.31
                     横切机
                     一种瓦楞纸生产用
9.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821776360.0      2018.10.31
                     涂胶机
10.    发行人        组合式包装盒           实用新型    ZL201821776374.2      2018.10.31
                     一种瓦楞纸生产用
11.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821776375.7      2018.10.31
                     纵切压线机
                     一种瓦楞纸披萨包
12.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821776403.5      2018.10.31
                     装盒
13.    发行人        防晃包装盒             实用新型    ZL201821776424.7      2018.10.31

14.    发行人        保鲜包装盒             实用新型    ZL201821776728.3      2018.10.31
                     一种瓦楞纸水果包
15.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822230976.4      2018.12.28
                     装盒
                     一种瓦楞纸水杯包
16.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822230990.4      2018.12.28
                     装盒
                     一种瓦楞纸电子产
17.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822231007.0      2018.12.28
                     品包装盒
                     一种瓦楞纸白酒包
18.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822231009.X      2018.12.28
                     装盒
                     一种瓦楞纸生产用
19.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822248674.X      2018.12.29
                     切断机
                     一种瓦楞纸糖果包
20.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822251413.3      2018.12.29
                     装盒
                     一种瓦楞纸生产用
21.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822251440.0      2018.12.29
                     托纸架
                     一种瓦楞纸啤酒包
22.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822251483.9      2018.12.29
                     装盒
                     一种组合式食品包
23.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920070289.2      2019.01.16
                     装盒
                     一种瓦楞纸生产用
24.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920070300.5      2019.01.16
                     粘合装置
25.    发行人        一种蜂蜜包装盒         实用新型    ZL201920070320.2      2019.01.16

26.    发行人        一种牛奶包装盒         实用新型    ZL201920070331.0      2019.01.16
                     一种瓦楞纸生产用
27.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920070337.8      2019.01.16
                     堆码机
                     一种纸品包装盒生
28.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920070836.7      2019.01.16
                     产用封合装置
                     一种应用于包装盒
29.    发行人        生产的纸板整平装       实用新型    ZL201920070837.1      2019.01.16
                     置
                     一种用于包装盒生
30.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920070847.5      2019.01.16
                     产的纸板裁切装置
31.    发行人        一种茶叶包装盒         实用新型    ZL201920070865.3      2019.01.16

32.    发行人        水果箱                 实用新型    ZL201920161669.7      2019.01.30
                     一种瓦楞纸生产用
33.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920161693.0      2019.01.30
                     接纸机



                                      7-7-3-6-1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34.     发行人          文件盒                 实用新型    ZL201920161717.2      2019.01.30

35.     发行人          包装用纸箱             实用新型    ZL201920161767.0      2019.01.30

36.     发行人          酒水包装箱             实用新型    ZL201920162028.3      2019.01.30

37.     发行人          收纳箱                 实用新型    ZL201920162044.2      2019.01.30

38.     发行人          多功能文件盒           实用新型    ZL201920162045.7      2019.01.30
                        一种纸质包装盒生
39.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920255670.6      2019.02.28
                        产烘干装置
                        一种具有自动翻料
40.     发行人          功能的包装盒生产       实用新型    ZL201920255675.9      2019.02.28
                        设备
                        一种适用于包装盒
41.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201920256671.2      2019.02.28
                        生产的调节装置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产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上海龙利得与兴森特钢签署的《房屋临时租赁合同》
已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2019 年 12 月 28 日,上海龙利得与兴森特钢签署《房屋临时租赁合同》,
约定上海龙利得租赁兴森特钢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临海工业开发区科工路
539 号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租赁面积共计 4,012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租金共计 460,015.92 元。

       六、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了《审计报告》;
2.查阅了发行人及子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开立信用证业务协议及相关担保合
同;3.查阅了发行人及子公司签署的重大销售、采购合同;4.查阅了发行人及子
公司《企业信用报告》;5.查阅了《招股说明书》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
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补充法律意见(四)》《补充法律
意见(五)》披露的重大合同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新增如下正在履行的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

       (一)借款合同


                                        7-7-3-6-1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补充法律意见(六)


                                                         期限
序                                          金额
       合同及编号     借款人   贷款银行                (年/月/         保证/抵押合同
号                                        (万元)
                                                         日)
                                                                    保字第 201924107001
     流借字第                                                       号《保证合同》、保字
     201924107001              徽商银行               2019.01.03-   第 201924107002 号《保
1                     发行人                  2,000
     号《流动资金借            明光支行               2020.01.03    证合同》、保字第
     款合同》                                                       201924107003 号《保证
                                                                    合同》
     5019121220190             安徽明光
                                                                    34125750732019082901
     012 号《流动资            农村商业               2019.08.29-
2                     发行人                  3,000                 2 号《流动资金非循环
     金非循环借款              银行体育               2020.08.29
                                                                    保证合同》
     合同》                    路支行
                                                                    34125750732019092901
     5019121220190             安徽明光
                                                                    3 号《保证合同》、
     013 号《流动资            农村商业               2019.09.29-
3                     发行人                    950                 34125750732019092901
     金非循环借款              银行体育               2020.09.29
                                                                    3 号《流动资金非循环
     合同》                    路支行
                                                                    保证合同》
     5019121220190             安徽明光                             34125750732019092601
     014 号《流动资            农村商业               2019.09.26-   4《最高额保证合同》、
4                     发行人                  1,000
     金非循环借款              银行体育               2020.09.26    34125750732019092611
     合同》                    路支行                               4《最高额抵押合同》
                                                                    (2018)信滁银最抵字
                                                                    第 18czA0014-b 号《最
     (2019)信滁银                                                 高额抵押合同》、 2018)
     贷字第                                                         信滁银最保字第
                               中信银行               2019.11.05-
5    19czD0084 号   发行人                    2,200                 18czA0014-d1 号《最高
                               滁州分行               2020.11.05
     《人民币流动                                                   额保证合同》、(2018)
     资金贷款合同》                                                 信滁银最保字第
                                                                    18czA0014-d2 号《最高
                                                                    额保证合同》
                                                                    (2018)信滁银最抵字
                                                                    第 18czA0014-b 号《最
     (2019)信滁银                                                 高额抵押合同》、 2018)
     贷字第                                                         信滁银最保字第
                               中信银行               2019.11.13-
6    19czD0085 号   发行人                    2,300                 18czA0014-d1 号《最高
                               滁州分行               2020.11.13
     《人民币流动                                                   额保证合同》、(2018)
     资金贷款合同》                                                 信滁银最保字第
                                                                    18czA0014-d2 号《最高
                                                                    额保证合同》
                                                                    0568339_001 号《最高
                                                                    额保证合同》、
                                                                    0568339_002 号《最高
     0568979 号《借   上海龙   北京银行               2019.08.19-   额保证合同》、
7                                             3,000
     款合同》         利得     上海分行               2020.08.18    0568339_003 号《最高
                                                                    额保证合同》、
                                                                    0568339_004 号《最高
                                                                    额保证合同》
     0572144 号《借   上海龙   北京银行               2019.09.09-   0568339_001 号《最高
8                                             2,000
     款合同》         利得     上海分行               2020.09.08    额保证合同》、

                                      7-7-3-6-1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补充法律意见(六)


                                                                期限
序                                               金额
       合同及编号      借款人   贷款银行                       (年/月/       保证/抵押合同
号                                          (万元)
                                                                 日)
                                                                          0568339_002 号《最高
                                                                          额保证合同》、
                                                                          0568339_003 号《最高
                                                                          额保证合同》、
                                                                          0568339_004 号《最高
                                                                          额保证合同》
                                                                          SX153719000597 保号
                                                                          《保证金质押协议》、
                                                                          BZ153719000055 号《最
                                                                          高额保证合同》、
                                                                          BZ153719000056 号《最
     JK15371900010                                                        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龙   江苏银行                   2019.09.20-
9    4 号《流动资金                               2,500                   书》、
                       利得     奉贤支行                   2020.09.14
     借款合同》                                                           BZ153719000057 号《最
                                                                          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书》、
                                                                          BZ153719000058 号《最
                                                                          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书》
                                                                          SX153719000597 保号
                                                                          《保证金质押协议》、
                                                                          BZ153719000055 号《最
                                                                          高额保证合同》、
                                                                          BZ153719000056 号《最
     JK15371900010                                                        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龙   江苏银行                   2019.10.14-
10   6 号《流动资金                                 500                   书》、
                       利得     奉贤支行                   2020.10.13
     借款合同》                                                           BZ153719000057 号《最
                                                                          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书》、
                                                                          BZ153719000058 号《最
                                                                          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书》
                                                                          12302019045 号《最高
                                                                          额抵押合同》、
                                                                          12302019045 号《本金
                                                                          最高额保证合同》(发
     12302019045 号
                                建设银行                   2019.07.31-    行人)、12302019045
11   《人民币流动   奉其奉                        4,000
                                奉贤支行                   2020.07.30     号《本金最高额保证合
     资金贷款合同》
                                                                          同》(上海龙利得)、
                                                                          12302019045 号《本金
                                                                          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然
                                                                          人版)》

     (二)开立信用证业务协议

序                   开证申             开证银          金额
     合同及编号               受益人                               开证日期       担保合同
号                     请人               行       (万元)


                                        7-7-3-6-1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开证申                 开证银        金额
     合同及编号                 受益人                             开证日期          担保合同
号                     请人                   行      (万元)
                                                                                 YZ2921201928015
                                                                                 701 号《保证金质
                                                                                 押合同》、
     29212019280               上海昱
                                            浦发银                               ZB2921201900000
     157 号《开立              畅纸业
1                    发行人                 行滁州        385.50   2019.11.22    019 号《最高额保
     信用证业务                销售有
                                            分行                                 证合同》、
     协议书》                  限公司                                            ZB2921201900000
                                                                                 020 号《最高额保
                                                                                 证合同》

     (三)银行承兑合同

                                                      汇票金
序                                                                 承兑到期
     合同及编号      申请方            承兑银行         额                          担保合同
号                                                                     日
                                                      (万元)
     CD15371900
                                                                                SX153719000597
     0052 号《商     上海龙
1                              江苏银行奉贤支行             200    2020.03.25   保号《保证金质押
     业汇票银行      利得
                                                                                协议》
     承兑合同》
     CD15371900
                                                                                SX153719000597
     0054 号《商     上海龙
2                              江苏银行奉贤支行             300    2020.04.22   保号《保证金质押
     业汇票银行      利得
                                                                                协议》
     承兑合同》
     CD15371900
                                                                                SX153719000597
     0055 号《商     上海龙
3                              江苏银行奉贤支行             200    2020.05.25   保号《保证金质押
     业汇票银行      利得
                                                                                协议》
     承兑合同》

     (四)担保合同

序
        合同及编号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方式                  担保债权
号
                                                                    为债权人与发行人在 2019 年 9
                                           安徽明光
     341257507320190                                                月 26 日至 2020 年 9 月 26 日之
                                           农村商业   最高额抵
1    926114《最高额抵         发行人                                间办理的各类融资类业务所发
                                           银行体育   押担保
     押合同》                                                       生的最高 1,000 万元债权提供
                                           路支行
                                                                    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债权人与发行人签署的编号
     YZ292120192801
                                           浦发银行   保证金质      为 29212019280157 的《开立信
2    5701 号《保证金          发行人
                                           滁州分行   押担保        用证业务协议书》项下债权提
     质押合同》
                                                                    供保证金质押担保
                                                                    为债权人与上海龙利得签署的
                                                                    编号为 0568339 的《综合授信
     0568339_001 号                                                 合同》(包括该合同及其有效
                                           北京银行   连带责任
3    《最高额保证合           发行人                                修订与补充),以及该授信合
                                           上海分行   保证担保
     同》                                                           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
                                                                    所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不超过
                                                                    1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7-3-6-1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合同及编号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方式              担保债权
号
                                                                为债权人与上海龙利得签署的
                                                                编号为 0568339 的《综合授信
     0568339_002 号                                             合同》(包括该合同及其有效
                                       北京银行     连带责任
4    《最高额保证合         奉其奉                              修订与补充),以及该授信合
                                       上海分行     保证担保
     同》                                                       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
                                                                所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不超过
                                                                1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债权人与上海龙利得之间自
                                                                2019 年 9 月 17 日至 2020 年 9
     SX153719000597                                             月 11 日之间签署的借款、银票、
                                       江苏银行     保证金质
5    保号《保证金质押    上海龙利得                             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
                                       奉贤支行     押担保
     协议》                                                     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
                                                                或补充所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金质押担保
                                                                为债权人与上海龙利得在 2019
                                                                年 9 月 17 日至 2020 年 9 月 11
                                                                日之间签署的借款、银票、贸
     BZ153719000055
                                       江苏银行     连带责任    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
6    号《最高额保证合       发行人
                                       奉贤支行     保证担保    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
     同》
                                                                补充所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不
                                                                超过 3,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为债权人与奉其奉在 2016 年 3
     12302019045 号                                             月 14 日至 2026 年 3 月 14 日之
                                       建设银行     最高额抵
7    《最高额抵押合         奉其奉                              间办理的各类融资类业务所发
                                       奉贤支行     押担保
     同》                                                       生的最高 7,421 万元债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债权人与奉其奉在 2016 年 3
     12302019045 号                                             月 14 日至 2026 年 3 月 14 日之
                                       建设银行     连带责任
8    《本金最高额保         发行人                              间办理的各类融资类业务所发
                                       奉贤支行     保证担保
     证合同》 发行人)                                          生的债权提供最高不超过 1 亿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债权人与奉其奉在 2016 年 3
     12302019045 号
                                                                月 14 日至 2026 年 3 月 14 日之
     《本金最高额保                    建设银行     连带责任
9                        上海龙利得                             间办理的各类融资类业务所发
     证合同》(上海龙                  奉贤支行     保证担保
                                                                生的债权提供最高不超过 1 亿
     利得)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销售合同

序                       承揽方/销    定作方/采购       合同期限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号                         售方           方           (年/月/日)
                                                                      奉其奉按照合同约定的价
     《承揽定作加工                   上海强尔国际      2019.07.01-
1                          奉其奉                                     格和规格为定作方定作加
     合同》                           贸易有限公司       2020.06.30
                                                                      工纸板、纸箱
                                      常熟鲁花食用      2019.11.01-   奉其奉按照合同约定的价
2    《纸箱采购合同》      奉其奉
                                      油有限公司         2020.04.30   格和规格为采购方加工制


                                         7-7-3-6-1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补充法律意见(六)



序                        承揽方/销    定作方/采购       合同期限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号                          售方           方           (年/月/日)
                                                                       作双瓦楞五层纸箱

                                                                       发行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价
     《承揽定作加工                    安徽榄菊日用      2019.12.28-
3                          发行人                                      格和规格为定作方定作加
     合同》                            制品有限公司       2020.12.27
                                                                       工纸盒、纸板、纸箱
                                                                       发行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价
     《承揽定作加工                    上海申美包装      2020.01.05-
4                          发行人                                      格和规格为定作方定作加
     合同》                            材料有限公司       2021.01.04
                                                                       工纸板、纸箱
                                                                       发行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价
     《承揽定作加工                    雅誉纸业(上      2020.01.07-
5                          发行人                                      格和规格为定作方定作加
     合同》                            海)有限公司       2021.01.06
                                                                       工纸板、纸箱

     (六)采购合同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与上海昱畅纸业销售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合同》,
约定发行人向上海昱畅纸业销售有限公司采购纸类货物,合同有效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通过上述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
履行的重大合同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纠纷或风险。

     七、发行人的税务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了《审计报告》;
2.查阅了发行人提供的财政补贴入账凭证及证明文件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2019 年度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享受的主要财政补贴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详细情况
                                                     根据明光市政府《明光市关于调整明光市城
                                                     镇土地使用税奖励政策(暂行)的通知》(明
2018 年度企业扶持资金                  444,326.30
                                                     政秘[2018]181 号),发行人获得该项扶持资
                                                     金。
                                                     根据明光市人民政府《明光市促进外贸进出
                                                     口发展扶持政策》以及明光市商务局《2018
2018 年度外贸进出口奖补                 95,584.00
                                                     年度明光市级促进进出口政策兑现表》,发
                                                     行人获得该项补贴。
2018 年度第二批高校见习补               30,000.00    根据明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申


                                          7-7-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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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补充法律意见(六)


             项目                金额(元)                       详细情况
贴                                                请拨付 2018 年度第二批高校毕业生见习补
                                                  贴的函》(明人社函[2019]7 号),发行人获
                                                  得该项补贴。
                                                  根据明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请予
                                                  拨付 2018 年度全市工业经济、科技创新、质
                                                  量品牌等扶持补助资金的请示》(明经信字
2018 年院士工作站奖补                350,000.00   [2019]37 号)及其附件《2018 年度工业经济
                                                  方面项目扶持资金明细》、《2018 年度科技
                                                  创新方面项目扶持资金明细》,发行人获得
                                                  该项奖励补助。
                                                  根据明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请予
                                                  拨付 2018 年度全市工业经济、科技创新、质
                                                  量品牌等扶持补助资金的请示》(明经信字
2018 年度工业经济表彰资金            160,000.00   [2019]37 号)及其附件《2018 年度工业经济
                                                  方面项目扶持资金明细》、《2018 年度科技
                                                  创新方面项目扶持资金明细》,发行人获得
                                                  该项表彰资金。
                                                  根据安微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关于中国
                                                  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
党费返还                               4,064.00
                                                  施细则》(皖组字[2008]15 号),发行人获得
                                                  该项补贴。
                                                  根据明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申
2018 年度第三批高校见习补                         请拨付 2018 年度第三批高校毕业生见习补
                                      15,000.00
贴                                                贴的函》(明人社函[2019]19 号),发行人
                                                  获得该项补贴。
                                                  根据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滁州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实施四大工程加
                                                  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配套文件
                                                  (第一批)的通知》(滁办发[2017]6 号)、
2018 年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奖
                                     150,000.00   明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请予拨付
补
                                                  2018 年度全市工业经济、科技创新、质量品
                                                  牌等扶持补助资金的请示》(明经信字
                                                  [2019]37 号)及其附件, 发行人获得该项奖
                                                  励补助。
                                                  根据明光经开区管委会《2019 年度明光市非
党建奖补资金                           4,875.00   公企业党支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奖补资
                                                  金发放表》,发行人获得该项奖励补助。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厅《关
                                                  于开展 2018 年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政
                                                  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装备
机器人奖补                           570,000.00
                                                  函(2018)1299 号)以及安徽省经济和信息
                                                  化厅《2018 年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拟支持项目公示》,发行人获得该项奖励补
                                                  助。
                                                  根据明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申
2018 年度第四批高校见习补                         请拨付 2018 年度第四批高校毕业生见习补
                                      15,000.00
贴                                                贴的函》(明人社函[2019]31 号),发行人
                                                  获得该项补贴。
                                                  根据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
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金                  66,679.00
                                                  真做好 2019 年度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


                                        7-7-3-6-1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补充法律意见(六)


           项目                 金额(元)                       详细情况
                                                 的通知》(滁人社发[2019]38 号)及《失业
                                                 保险费返还领取证明》,发行人获得该项补
                                                 贴。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
                                                 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 号)
安徽省工业精品项目奖补资                         和中共明光市委、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
                                    300,000.00
金                                               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发
                                                 [2019]2 号)以及《关于请求拨付奖补资金的
                                                 申请报告》,发行人获得该项奖励补助。
                                                 根据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 2019
                                                 年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的通
滁州市智能工厂奖补资金              500,000.00   知》(滁经信技装[2019]169 号)以及《关于
                                                 请求拨付奖补资金的申请报告》,发行人获
                                                 得该项奖励补助。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
                                                 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1
                                                 号)和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
安徽省“三重一创”奖补资金        2,600,000.00   厅《关于印发<2019 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
                                                 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以及《关于请求
                                                 拨付奖补资金的申请报告》,发行人获得该
                                                 项奖励补助。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财
                                                 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经信科技
                                                 [2014]130 号)、明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
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                         公室《关于申报滁州市第一批“113”产业创
                                    600,000.00
补资金                                           新团队拟推荐的公示》、安微省经济和信息
                                                 化厅《关于公布 2019 年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名单的通知》(皖经信科技函[2019]809 号)
                                                 以及《关于请求拨付奖补资金的申请报告》,
                                                 发行人获得该项奖励补助。
                                                 根据滁州市科技局《关于下达 2019 年度滁州
                                                 市科技计划类项目立项的通知》及其附件
滁州市“大院大所”奖补资金          200,000.00   《2019 年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信息汇
                                                 总表》以及《关于请求拨付奖补资金的申请
                                                 报告》,发行人获得该项奖励补助。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
“专精特新”奖补资金                500,000.00   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 号)
                                                 以及《申请》,发行人获得该项奖励补助。
柘林镇管理经济中心-实业优                        根据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人民政府出具的
                                     30,000.00
胜奖                                             《证明》,上海龙利得获得该项资金。
                                                 根据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人民政府出具的
企业发展补助资金                    469,400.00
                                                 《证明》,上海龙利得获得该项资金。
                                                 根据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奉贤区企业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企                        技术中心认定办法》以及《关于下达 2017
                                    200,000.00
业技术中心验收合格后补贴                         年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第十三批)的通知》,
                                                 上海龙利得获得该项补贴。
                                                 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制
2016 年第二批清洁能源补贴                        订的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
                                     88,073.40
资金                                             案和专项资金扶持办法通知》(沪府办发
                                                 [2012]36 号),上海龙利得获得该项资金。


                                       7-7-3-6-2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补充法律意见(六)


           项目                金额(元)                       详细情况
                                                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制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燃                        订的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
                                    26,915.88
煤锅炉改造 N04                                  案和专项资金扶持办法通知》(沪府办发
                                                [2012]36 号),上海龙利得获得该项资金。
                                                根据奉贤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9 年奉
奉贤产业发展扶持-引进技术                       贤区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
                                   120,000.00
的吸收与创新计划项目                            作的通知》以及《2019 年奉贤区产业技术创
                                                新项目公告》,上海龙利得获得该项补贴。
                                                根据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关于本市用人单
                                                位申请享受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补贴的操
社保中心稳岗补贴                    38,427.00   作意见》(沪就促[2018]12 号)以及《关于
                                                本市用人单位申请享受稳岗补贴的通知》,
                                                上海龙利得获得该项补贴。
                                                根据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专项资金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专项资金
                                    84,210.48   管理办法》(沪新出[2014]65 号),奉其奉
资助
                                                获得该项资助。
                                                根据上海市经信委、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2017 年第九批产业转型专项
                                   287,475.72   (重点技术改造)第二批资金计划的通知》
资金补贴
                                                (沪经信投[2017]672 号),奉其奉获得该项
                                                补助。
                                                根据上海市奉贤区知识产权局《奉贤区知识
2018 年度第四季度 12 月份专
                                     4,000.00   产权(专利)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奉知局
利专项资助
                                                [2017]1 号),奉其奉获得该项补助。
                                                根据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
面向智能工厂的绿色包装研                        室《2019 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200,000.00
发与设计项目资金补助                            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沪文创办
                                                [2019]1 号),奉其奉获得该项补助。
                                                根据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关于下达
奉贤区经济委员会创新产品
                                   100,000.00   2019 年奉贤区创新产品项目的通知》(奉经
奖励
                                                [2019]82 号),奉其奉获得该项补助。
                                                根据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关于本市用人单
                                                位申请享受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补贴的操
社保稳岗补贴款                      22,681.00   作意见》(沪就促[2018]12 号)以及《关于
                                                本市用人单位申请享受稳岗补贴的通知》,
                                                奉其奉获得该项补贴。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上述财政补贴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合法、合规。

     八、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自《法律意见》《补充法律意见
(一)》《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补充法律意见(四)》
《补充法律意见(五)》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所发生的变化,不
会对《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中本所经办律师发表的结论意见构成不利
影响,本所经办律师发表的结论意见仍然有效。

                                      7-7-3-6-2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补充法律意见(六)


     本补充法律意见正本一式肆份,经本所盖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7-7-3-6-2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补充法律意见(六)




                                     7-7-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