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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利得: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10-1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利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现就
龙利得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以下核
查报告。

     一、龙利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59号”文注册,龙利得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64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40,1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36.4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35,899.5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7日划至龙利得指定账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475】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
行了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龙利得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龙利得披露的招股说明书,龙利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号
     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
1                                               21,000.00           10,000.00
     及仓库管理项目
2    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           13,560.52           13,560.5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25.88            5,025.88
4    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13,500.00           13,500.00



                                        -1-
                   合 计                        53,086.40           42,086.40


      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
  1                                            10,000.00                  1,173.44
         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
         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
  2                                            13,560.52                    798.63
         产项目
               合 计                           23,560.52                  1,972.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龙利得拟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72.07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龙利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
核,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龙利
得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龙利得实施该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2-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肖晨荣             冯洪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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