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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利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0-010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 点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18 日以电话通知等方式
  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
  事 10 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
  徐龙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生产经
  营需求及财务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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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
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
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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