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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利得: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1-016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 点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
全体董事。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公
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龙平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
案》
    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总经理徐龙平先生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反映了管
理层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
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运行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原任独立董事陈松先生、朱芹飞先生,现任独立董事谢晓
琳女士、杨爱东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
通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
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
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日披露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
通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 71,444.37 万元,比去年同期
下降 18.0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6,530.20 万元,比去年同期
减少 24.07%。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77,505.36
万元,比 2019 年末增长 39.22%。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年度报告》
中“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
通知。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且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并兼
顾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
润分配预案为: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以
总股本 34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460,000.00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
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公告》等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
通知。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
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公司《2020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文
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
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
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等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
通知。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龙利得包装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奉其奉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博成机械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
及子公司 2021 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
超过 80,000 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前述授信和担保最高额度
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
署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和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授信、
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
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金
融机构。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等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
通知。
    三、备查文件:
   1.《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