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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利得: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8  

                        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1-029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
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楚华北路2199
号,奉其奉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龙平先生。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表决权股份112,380,17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2.47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表决权股份112,295,27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2.45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表决权股份84,9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45%。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表决权股份4,096,275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18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表决权股份4,011,375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15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表决权股份84,900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0245%。
    (三) 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5,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1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2,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676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1.3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5,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1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2,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676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1.3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5,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1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2,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676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1.3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5,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1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2,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676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1.3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5,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1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2,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676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1.3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5,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1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2,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676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1.3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5,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1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2,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676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1.3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煜佳、方黎
    3、结论性意见:本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
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