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1-029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 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楚华北路2199 号,奉其奉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龙平先生。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表决权股份112,380,17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2.47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表决权股份112,295,27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2.45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表决权股份84,9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45%。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表决权股份4,096,275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18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表决权股份4,011,375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15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表决权股份84,900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0245%。 (三) 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5,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1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2,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676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1.3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5,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1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2,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676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1.3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5,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1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2,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676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1.3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5,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1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2,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676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1.3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5,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1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2,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676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1.3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5,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1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2,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676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1.3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325,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1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2,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6768%;反对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1.3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煜佳、方黎 3、结论性意见:本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 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