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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利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10-11  

                        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1-049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利得”)

于 2021 年 10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59 号”文同意

注册,龙利得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650.00 万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6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0,136.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4,236.44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99.56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划至龙利得指定账户,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475】号《验资报告》,对以上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龙利得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累计已投
                                            (万元)      金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       21,000.00      10,000.00
             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                                              5,034.12

 2     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       13,560.52      13,560.52
                                                                              13,128.77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25.88       5,025.88         1,200.00
 4        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13,500.00
                                                              7,313.16         7,413.30

                                              53,086.40
                  合计                                       35,899.56        26,776.19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6,776.19 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271.87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投

       资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均存放于公司开

       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陆续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于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徽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

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开立了专项账户

存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

用,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3.85%计算,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308.00 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和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承诺实施计划。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及承

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直接

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

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到期前,公司会将该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

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

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正常。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

额不超过 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降低运营

成本,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根据

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龙利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龙利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1、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形;2、龙利得已归还前次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

个月;4、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

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龙利得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