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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利得: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 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2-036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利得”)于 2022
年 0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配套绿色彩
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项目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态时间从 2022 年 0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龙利得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5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6,500,000 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4.64 元,募集资金总额 401,360,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
用 23,183,773.5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78,176,226.42 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
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
的新增外部费用 19,180,585.26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995,641.1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475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实际投资   调整后承诺投    募集资
                         承诺投资    调整后承    金额       资金额与实际    金投资
                         金额        诺投资金               投资金额的差    进度
                                     额                     额
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   100,000,    100,000,0   50,341,1   49,658,849.99   50.34%
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   000.00      00.00       50.01                      (注 1)
管理项目
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   135,605,    135,605,2   135,287,   317,404.00      99.77%
造生产项目               200.00      00.00       796.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258,8    50,258,80   20,882,   29,376,330.20   41.55%
                         00.00       0.00        469.80
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   135,000,    73,131,64   74,132,9   -1,001,317.25   101.37%
资金                     000.00      1.16        58.41      (注 2)
合计                     420,864,    358,995,6   280,664,   78,351,266.94
                         000.00      41.16       374.22
       注 1:“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达到可使用状态,本项目最终节余募集资金 5,005.12 万元(含
结余专户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 2: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比调整后承诺投资金额多
出的 1,001,317.25 元为 2 个已销户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
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配套绿色
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该募
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
                                      可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1       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        2022 年 0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能制造生产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2 年上半年上海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形式较为严峻,人员流动、物流运输
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受此影响对项目内外部协作效率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因素,
公司目前的“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正位于上海,
受到的影响较为严重,因此造成了项目的延期。
    因募投项目是公司的重要战略方向之一,是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因此为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降低募投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投项目收益,公
司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
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故拟将该项目建设进度
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将“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随着疫情趋缓,人员流动及物流运输的逐步恢复,项目的建设进度正在抓紧
落实中,公司正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合理调整项目计划,积极推进项目实施。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仅涉及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会按照新的项
目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
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
长远利益。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募投项目“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
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
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
制造生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延期的事项
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
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
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
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
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
变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龙利得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事项,公司董
事会已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龙利得本次募投项目
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龙利得实
施该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