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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利得: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24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真审阅了

相关资料, 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如下意

见:

   一、对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且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杨爱东、袁帅、谢肖琳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