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耐克: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15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
日常经营的需要,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成 韩庆东 赵正挺
签署: 签署: 签署:
202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