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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狄耐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2021-04-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本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狄耐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狄耐克增加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
司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
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保持充足的资金流动性,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货币
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欧元、美元。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
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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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现金管
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和监督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
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
回报。

   四、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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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有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狄耐克及子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
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实施,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狄耐克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
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狄耐克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
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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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跃先                   沙    浩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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