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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狄耐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11-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本保荐机构”)作为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狄耐克”)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狄耐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7 号)同意注册,厦门狄耐克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7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74,6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979.5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69,630.4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
户,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
验字[2020]361Z0099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
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环评备案
号                            总投资        资金
 1   制造中心升级与产能扩建   33,272.23    32,624.66   厦海发投备 厦 海 环 审
序                              项目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环评备案
号                            总投资        资金
     项目                                               (2019)306 号 [2019]166 号
                                                      厦海发投备 厦 海 环 审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871.87      7,778.99
                                                      (2018)1 号   [2019]162 号
                                                      厦海发投备
 3   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6,993.45      6,993.45                      -
                                                      (2020)101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313.04     20,313.04         -              -
            合计              68,450.59     67,710.14         -              -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
户的存款余额为 21,969,066.56 元,同时持有未到期结构性存款 5 亿元(含超募
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保持充足的
资金流动性。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超募资金,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1、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需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产品品种包括但不
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持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并公告。
    2、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货币
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欧元、美元)。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属于公司股
东大会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
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
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本型产品,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现金
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
施,控制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和监督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
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九)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
和必要性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因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合
理和必要的。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

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超募资金,含本数)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抵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狄耐克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
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2、狄耐克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
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狄耐克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狄耐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超募资金,含本数)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狄耐克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王跃先                   付 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