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耐克: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14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
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诗女士的个人简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有关资
料,我们认为:
1、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诗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独立董事
候选人李诗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诗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
致同意补选李诗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成 韩庆东 赵正挺
签署: 签署: 签署:
2022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