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耐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8-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狄耐克”)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狄耐克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 24.8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6,1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9,795,943.3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6,304,056.6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业经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9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1 制造中心升级与产能扩建项目 32,624.66 7,994.68 24.51%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778.99 1,382.70 17.77%
3 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6,993.45 367.88 5.26%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313.04 13,524.09 66.58%
1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合计 67,710.14 23,269.35 34.37%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的预
定可使用状态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调整前) 状态日期(调整后)
1 制造中心升级与产能扩建项目 2022 年 9 月 15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022 年 9 月 15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 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2023 年 3 月 15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投入过程中受新冠
疫情影响,建设方复工复产率不足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和市场环
境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导致募投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
间内完成。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将“制造中
心升级与产能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
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
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
的长远利益。
五、审批程序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制造中心升级与产能扩建
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的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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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涉及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狄耐克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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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跃先 付 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