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耐克: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
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1、2022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2年半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股东
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的情况。
2022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的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
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诗 韩庆东 赵正挺
签署: 签署: 签署: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