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耐克: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19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
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拟聘任财务总监胡春华先生的个人简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
资格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
胡春华先生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的职责,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胡春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诗 韩庆东 赵正挺
签署: 签署: 签署:
2022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