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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狄耐克: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2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

东负责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

公司治理结构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2 年

度监事会履职情况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1、《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2022 年
                    第二届监事会   2、《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1      4 月 20
                    第十三次会议   案》;
           日
                                   3、《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7、《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8、《关于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度的议案》。

    2022 年
               第二届监事会
2   4 月 28                   1、《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日

                              1、《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2 、《关 于部 分募 集 资金 投资 项目 延期 的 议
    2022 年
               第二届监事会   案》;
3   8 月 26
               第十五次会议   3、《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
      日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 年    第二届监事会   1、《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
    10 月 27   第十六次会议   2、《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日                    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

督检查,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并对报告期

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听

取公司各项提案和决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管理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运作管理规范,决策程序合理,认真

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

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

体系、定期报告、经营活动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运作
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强化;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

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募

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较

为完善、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

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

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

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

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的价格自愿、诚信的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公正、公平、

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公司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持续地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进行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

2022 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各类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2022 年度,公司共披露 62 号有号公告及 43 份无号公告。

    (七)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资产交易和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资产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

为:2022 年,公司严格履行了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表并做好相关内幕信息登记及保密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

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与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三、2023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加强监督力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以切实维护和保障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年度经营计划,正确行

使监事会的职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并将重

点做好以下工作:

    1、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按照法律法

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

营;加强与董事会的工作沟通,不断规范公司经营运作,提高治理水准。

    2、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各项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

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

合法合规性,积极监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

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检查,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监督力度,不

断健全公司的内控制度,切实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4、组织监事会成员参加财务、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相关的培训,强化监事

会成员的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积极有序开展各项监督工作,

增强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5、监事会将进一步督促公司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组织建设,完善内部审计机

制,不断加强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努力帮助管理层

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积极提出解决建议,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特此报告。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