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尼测试: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19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
度的规定,作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事前认真审查,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
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
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
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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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东 唐学东
2021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