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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谱尼测试: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1-04-09  

                              证券代码:300887      证券简称:谱尼测试       公告编号:2021-033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4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锦带路 66 号院 1
号楼谱尼测试大厦 115 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薇女士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3人,代表股份57,01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176%。
    其中:出席现 场会 议的股 东及 股东授 权委 托代表 4人 ,代表 的股 份总数
57,00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的股份总数1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授 权委 托代 表 12人, 代表 的股 份 7,013,400 股, 占公 司有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 的
9.2282%。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0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2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0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2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0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2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0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2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5、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57,0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2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76,000,000 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800 万元。同时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合计转增股本 60,800,000
股。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表决情况:同意 57,0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2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 57,0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2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与考核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0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2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0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2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0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2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