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尼测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06-17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1 年 6 月)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
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
长、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等。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
各项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各解除限售/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
解除限售/归属资格与解除限售/归属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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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
称“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组织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
供,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考核
结果的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
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定比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
除限售/归属比例 X。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根据激励对象类别划分为
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第二类激
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4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第一类激励对象
各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各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解除限售/归
考核年度 2020 年增长率(A) 2020 年增长率(B)
属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解除
2021 年 27% 21% 28% 22%
限售/归属期
第二个解除
2022 年 61% 46% 64% 49%
限售/归属期
第三个解除
2023 年 105% 77% 110% 82%
限售/归属期
第二类激励对象
各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各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解除限售/归 2020 年增长率(A) 2020 年增长率(B)
考核年度
属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解除
2021 年 27% 21% 28% 22%
限售/归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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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解除
2022 年 61% 46% 64% 49%
限售/归属期
第三个解除
2023 年 105% 77% 110% 82%
限售/归属期
第四个解除
2024 年 160% 114% 168% 122%
限售/归属期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期及未来其他期激励计划所
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
财务报告为准,下同。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X)
A≧Am X=100%
各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