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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谱尼测试: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深市2021-07-03  

                        证券代码:300887         证券简称:谱尼测试          公告编号:2021-056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 3 点
    2、 召开地点:北京市 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锦带路 66 号院 1 号
楼谱尼测试大厦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宋薇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6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998,7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362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9,998,7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362 %。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3 名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回避表决,其余 1 人所持股份为 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9,997,7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333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9,997,7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333 %。
    (4)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998,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998,7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998,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998,7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998,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998,7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彭闳、刘元军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