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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谱尼测试: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0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
担保。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二、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21 年半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唐学东                               刘卫东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