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7 证券简称:谱尼测试 公告编号:2022-017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谱尼测试”)于2022 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7,571,651.60元,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 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0号)同意,谱尼测试向特定对象 发行不超过41,106,171股新股募集资金用于谱尼测试集团山东总部大厦暨研 发检测中心项目、谱尼西北总部大厦(西安)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 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418,670.00股,每股发行价格55.30元,共募集 资金人民币1,239,752,451.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含税)11,518,019.61元 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款项1,228,234,431.39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保荐承销费以及其他费用总计11,908,483.1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227,843,967.82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3月23日对谱尼测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谱尼测试”)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297号《谱尼测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额 谱尼测试集团山东总部大厦暨研发 1 52,000.00 检测中心项目 50,862.25 2 谱尼西北总部大厦(西安)项目 46,113.00 46,113.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5,809.15 合计 125,113.00 122,784.4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 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谱尼 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0309 号),截至 2022 年 3 月 23 日止,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共计人民币 27,430,142.17 元,公司本次拟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3月23日以 承诺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本次拟置换金额 资金额 额 谱尼测试集团山东总部大厦暨研 1 508,622,451.00 6,329,534.62 6,329,534.62 发检测中心项目 2 谱尼西北总部大厦(西安)项目 461,130,000.00 21,100,607.55 21,100,607.55 3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00.00 合计 1,239,752,451.00 27,430,142.17 27,430,142.17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 11,908,483.18 元(不含税),截至 2022 年 3 月 23 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41,509.43 元(不含税),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已预先支付金额 费用明细 本次置换金额 (不含税) 律师费用 141,509.43 141,509.43 合计 141,509.43 141,509.43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 金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 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3月23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7,571,651.60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置换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并履行 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规制度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 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309号),并认为: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309号)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