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尼测试: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4-13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谱尼测试
股票代码:300887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宋薇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 66 号院 1 号楼 5 层 101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李阳谷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 66 号院 1 号楼 5 层 101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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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及公司已发布公告披露的信息外,上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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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未来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8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8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简 式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附 表 ................................................... 1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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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宋薇女士、李阳谷先生
谱尼测试、上市公司、公司 指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之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15号》 指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除特殊说明外,本报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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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姓名:宋薇
性别:女
国籍:中国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身份证号码:11022119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 66 号院 1 号楼 5 层 101
在公司任职情况:董事长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姓名:李阳谷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身份证号码:11010819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 66 号院 1 号楼 5 层 101
在公司任职情况:无。李阳谷先生系宋薇女士的儿子,宋薇女士和李阳谷先生系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
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谱尼测试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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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薇女士、李阳谷先生因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增加或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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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0 号),谱尼测试向 12 名特定
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418,670 股,谱尼测试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 137,020,570 股增加至 159,439,240 股。导致谱尼测试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宋薇女士、实际控制人李阳谷先生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
下,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9.24%。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无限售条
- - - -
件股份
宋薇
有限售条
71,521,000 52.20% 71,521,000 44.86%
件股份
无限售条
- - - -
件股份
李阳谷
有限售条
18,495,000 13.50% 18,495,000 11.60%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90,016,000 65.70% 90,016,000 56.4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16,000 65.70% 90,016,000 56.46%
注:1、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所致;2、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37,020,570股增加至159,439,240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冻结、质押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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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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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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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无中国证监
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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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宋 薇 李阳谷
签署日期: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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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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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基本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锦带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
上 市 公 司名 称 上 市 公 司所 在 地 路 66 号 院 1 号楼 5
限公司
层 101
股票简称 谱尼测试 股票代码 300887
北京市海淀区锦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宋 薇 、 李阳 谷 路 66 号 院 1 号楼 5
称 册地
层 101
增 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 变 ,但 持股 比 例发 生 有 无 一 致行 动 人 有□ 无√
量变化
变化√
信 息 披 露义 务 人是 信 息 披 露义 务 人是
否 为 上 市公 司 第一 有√ 无□ 否 为 上 市公 司 实际 有√ 无□
大股东 控制人
通 过 证 券交 易 所的 集 中交 易 □ 协 议 转让 □
国 有 股 行政 划 转或 变 更□ 间 接方 式 转让 □
权 益 变 动方 式( 可多 取 得 上 市公 司 发行 的 新股 □ 执行 法 院裁 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 他 √ (公 司 向特 定 对象 发 行 股票 , 公司 总 股本 增 加 ,股 权 被动 稀
释)
信 息 披 露义 务 人披
股 票 种 类: 人 民币 普 通股
露 前 拥 有权 益 的股
持 股 数 量: 90,016,000股
份 数 量 及占 上 市公
持 股 比 例: 65.70%( 按照 137,020,570股本 )。
司 已 发 行股 份 比例
本 次 权 益变 动 后 ,信
股 票 种 类: 人 民币 普 通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拥有
持 股 数 量: 90,016,000股
权 益 的 股份 数 量及
持 股 比 例: 56.46%( 按照 159,439,240股本 )。
变动比例
在 上 市 公司 中 拥有
时 间 : 2022年 4月1日
权 益 的 股份 变 动的
方 式 : 向特 定 对象 发 行股 票 增 加股 本 导致 持 股比 例 被 动稀 释 减少
时 间 及 方式
是 否 已 充分 披 露资
是□ 否□
金 来 源 (不 适 用)
信 息 披 露义 务 人是 是□ 否 √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不 排 除 在 未 来 12个 月 内 继 续 调 整
否 拟 于 未 来 12 个月 其 持 有 谱尼 测 试 股 份 的可 能 , 信 息 披 露义 务 人将 按 照 相关 法 律法 规
内 继 续 增持 的 规 定 及时 履 行信 息 披露 义 务 。 )
信 息 披 露义 务 人在
此 前 6 个 月 是 否在
是□ 否√
二 级 市 场买 卖 该上
市 公 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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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说明:
控 股 股 东或 实 际控
制 人 减 持时 是 否存
不适用
在 侵 害 上市 公 司和
股 东 权 益的 问 题
控 股 股 东或 实 际控
制 人 减 持时 是 否存
在 未 清 偿其 对 公司
的 负 债 ,未解 除 公司 不适用
为 其 负 债提 供 的担
保 ,或 者 损害 公 司利
益 的 其 他情 形
本 次 权 益变 动 是否
不适用
需 取 得 批准
是 否 已 得到 批 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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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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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披露义 务人:
宋 薇
信 息披露义 务人:
李阳谷
日 期:2022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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