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谱尼测试: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08-02  

                        证券代码:300887                 证券简称:谱尼测试              公告编号:2022-054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 年 8 月 5 日
       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6,000 股,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25%
       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0.62 元/股
       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10 人
       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中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
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2,628,563 股,首次授予 2,102,850 股,
预留 525,713 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25,713 股,包含首次授予 220,570 股及预留
105,143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302,850 股,包含首次授予 1,882,280 股及预留 420,570 股。
    (三)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
作,本次向 35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0,57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为 2021 年 7 月 20 日。
    (五)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
授予的 2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已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办理完回购注销手续。
    (六)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根
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预留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525,713 股
调整为 946,283 股,其中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 105,143 股调整为 189,257 股,预留部
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 420,570 股调整为 757,026 股。
    (七)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拟以 2022 年 6 月 22 日为
预留授予日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 180,000 股,其中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6,000 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44,000 股。本次授予完成后,预留剩余的 766,283 股
(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53,257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13,026 股)不再进行授予,作废失
效。
    (八)2022 年 8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
工作,本次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0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为 2022 年 8 月 5 日。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2 年 6 月 22 日
    (二)预留授予数量:36,000 股,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25%
    (三)预留授予人数:10 人
    (四)预留授予价格:20.62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分配:
    公司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6,000股,占本次授予预留数量
的比例为20.00%,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25%。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 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90 个月。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
为 30 个月、42 个月、54 个月、6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
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
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权益数量占预留授予第
                               解除限售时间
    安排                                                           一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5%
   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5%
   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5%
   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四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5%
   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7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 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
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八)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
利润值定比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
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X。
    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各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解除限售/归属期       考核年度         2020 年增长率(A)          2020 年增长率(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2 年         61%          46%             64%             49%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3 年        105%          77%             110%            82%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4 年        160%          114%            168%            122%
  第四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5 年        230%          159%            244%            170%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期及未来其他期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各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A≧Am                                X=100%
  2020 年增长率(A)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