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尼测试: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晓宁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禹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参见“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的措施”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1
项目 工作内容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2 月 14 日
董监高任职行为规范的相关内容,包括董监高
任职行为规范、董监高信息披露义务责任、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份买卖注意事项等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
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相 关 产品 已到 期 归还
2022 年,公司存在部分
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时间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
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
度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2023 年 3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
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时,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易所披露的《谱尼测试集团股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
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及增加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对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公司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
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2023-020))。
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核查
意见。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无 不适用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
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不适用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晓宁 王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