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医疗:关于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2020-09-30
证券代码:300888 证券简称:稳健医疗 公告编号:2020-001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稳健医疗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 74.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71,500.00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 355,884.93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字[2020]第 ZI10584 号《验资报告》。
二、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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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实施的子公司(稳健医疗(黄冈)有限公司、稳健医疗(武汉)有限公司)与相
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或《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
开户主体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项目名称
(万元)
稳健医疗用品股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数字化管理系统
19200188000681540 26,881.05
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 项目
稳健医疗用品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000026629203435111 超募资金 216,768.91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稳健医疗用品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营销网络建设项
755901385510508 70,456.87
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安联支行 目
稳健医疗(黄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高端敷料生产线
770574010590 21,685.86
有限公司 司深圳龙华支行 建设项目
稳健医疗(武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研发中心建设项
8110301012500545773 23,542.15
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 目
合计 359,334.84
三、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稳健医疗(黄冈)有限公司、稳健医疗(武汉)有限公
司)(以下合称“甲方”)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龙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联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合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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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
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
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
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沈璐璐、王浩楠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
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
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
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按照孰低
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
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
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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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
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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