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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稳健医疗: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16  

                             证券代码:300888         证券简称:稳健医疗       公告编号:2020-030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5 日 9:15-15:00。

    (四)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布龙路 660 号稳健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徐小丹女士主持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382,972,2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9.79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33,502,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8.19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49,469,96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1.59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36,662,1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59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1,692,2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08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14,969,9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510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及保荐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53,7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6%;反

对 1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53,7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764%;反对 1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16%;弃权 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关联股东稳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康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康隆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康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康立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共持有 333,500,000 股。本议案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453,7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6%;反

对 1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53,7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64%;反对 1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16%;弃权 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关联股东稳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康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康隆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康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康立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共持有 333,500,000 股。本议案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453,7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6%;反

对 1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53,7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64%;反对 1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16%;弃权 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关联股东稳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康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康隆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康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康立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共持有 333,500,000 股。本议案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953,7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2%;

反对 1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8%;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43,6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5%;反对 1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6%;弃权 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武汉稳健二期扩建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2,953,7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2%;反

对 1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8%;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43,6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5%;反对 1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6%;弃权 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稳健医疗(嘉鱼)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2,954,9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5%;反

对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44,8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8%;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4%;弃权 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郭晓丹律师、黄超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

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