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医疗: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22
证券代码:300888 证券简称:稳健医疗 公告编号:2020-033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
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卫伟先
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
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本次调整符合《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同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并同意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83.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