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爱克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10-2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克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对爱克股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用于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
品等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的产
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
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等安
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的产品,不
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也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

                                     1
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理财业务的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
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银行、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
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公
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
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
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
产品等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的
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自有资金理财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
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公司经营情况
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

                                     3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 2 亿元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




                                    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洁泉                      王伟洲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