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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克股份: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1-03-16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化的情况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0号)核准,向社会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00万股,并于2020年9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总股本由11,700万股变更为15,600万股。

    二、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股份的锁定

期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明武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下同),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前述限制;

    (4)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并在减持前四个交

易日通知公司,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2.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锋斌、冯

仁荣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下同),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前述限制;

    (4)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并在减持前四个交

易日通知公司,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陈永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下同),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前述限制;

    (4)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并在减持前四个交

易日通知公司,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4.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郭群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下同),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前述限制;

    (4)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并在减持前四个交

易日通知公司,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三、股东股票锁定期延长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收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

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27.97 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

履行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持

有限售流通股的情况及本次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持有限售流                  原股份锁定期到
序号    股东姓名                占总股本比例                    延长后锁定期到期日
                     通股数量                      期日
 1       谢明武    4,533.75     29.06%         2023年9月16日    2024年3月16日
 2       张峰斌    1,650.00     10.58%         2021年9月16日    2022年3月16日
 3       冯仁荣    982.50       6.30%          2021年9月16日    2022年3月16日
 4       陈永建    98.55        0.63%          2021年9月16日    2022年3月16日
 5       郭群涛    172.50       1.11%          2021年9月16日    2022年3月16日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行为

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

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