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 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大道11号健仓科技园一 栋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谢明武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 人,代表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8,86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6.9623%。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8,85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566%。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9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73,7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1113%。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7,964,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900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9.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非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的99.9900%;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84%;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11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0年度履职情况做了《2020 年度述职报告》。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的99.9900%;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84%;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11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的99.9900%;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84%;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11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的99.9900%;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84%;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11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的99.9900%;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84%;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11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的99.9900%;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84%;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11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5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23%;反对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47%;反对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8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谢明武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1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44%;反对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1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47%;反对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8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的99.9900%;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84%;反对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11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官昌罗、孙贝。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