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8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各位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需发表独
立意见的事项,在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二、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等
情况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已制定《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生任何违规
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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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高宇 傅曦林 钱可元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