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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克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2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爱克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于洁泉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伟洲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共7次。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021 年半年度,东兴证券发表独立意 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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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情况如下: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
                                        的核查意见;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
                                        告;
                                        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
                                        告;
                                        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培训报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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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无                不适用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1、关于流通限制、股份锁定、减持意向及价格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及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诺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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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事项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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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于洁泉                       王伟洲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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