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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克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0-15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5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

10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大道11号健仓科技园一

栋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谢明武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

人,代表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4,03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3.8668%。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4,01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578%。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0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34,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783%。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420,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00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8.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非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谢明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84,02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99%;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426,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6%。

    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张锋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84,02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99%;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426,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6%。

    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冯仁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84,02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99%;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426,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6%。

    议案获得通过。

    (4)选举陈永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84,02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99%;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426,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6%。

    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钱可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84,02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99%;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426,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6%。
     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杨高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84,024,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99%;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426,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6%。

     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方吉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84,02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98%;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425,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3%。

     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谭伟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84,02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99%;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423,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6%。

    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胡小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84,020,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99%;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422,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6%。

    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02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908%;反对 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90%;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266%;反对 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7503%;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23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0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835%;反对 1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16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987%;反对 1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3.20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0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833%;反对 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1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757%;反对 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3.22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0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907%;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036%;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79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0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907%;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036%;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796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官昌罗、孙贝。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