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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克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曦林 已离任)2022-04-26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傅曦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1 年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就本人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1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5 次董事

会、3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提名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

人出席 5 次董事会、3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提名委员会、1 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

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

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听取参会人
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做出科学、

正确的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2021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

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公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发

表独立意见。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

对《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

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

说明》发表独立意见。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

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

买责任险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2021 年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开展以下了工作:

    1.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

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披露

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监督作用。

    2.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核被提名董事、高管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2021 年 6 月参加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会

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2021 年 9 月参

加了聘任董事及独立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对拟聘任董事及独立

董事的提名,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3.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召集各委员
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修订议案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

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

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在

保持客观独立性的基础上,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

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原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

断。监督并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三)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

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

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

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本人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

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任期已届满,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

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以及一起工作过的同事表示感谢,并祝

愿公司在今后取得更大的发展!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以下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