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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克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2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爱克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于洁泉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磊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共14次。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021 年度,东兴证券发表独立意 14 次,具体

                                          1
                                        情况如下: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
                                        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
                                        训情况的报告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
                                        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
                                        踪报告
                                        8、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培训报告
                                        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
                                        告
                                        10、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定期现场检查报
                                        告
                                        1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
                                        期的核查意见
                                        1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2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年9月16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刑法修正案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十一)》资本市场违法犯罪修改部分培训、
                                          信息披露与募集资金使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无              不适用
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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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承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诺
                                                     股东郑闳升因自身资金需求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1,374,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8%。
                                                     股东郑闳升说明其减持的原因为:主要
                                                     是由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其持股
                                                     比例为 6.41%,(首次公开发行后本人
                                                     持股比例被动降至 4.81%),对减持政
                                                     策理解不清楚有偏差,误以为所做出的
1、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及价格的承诺       否
                                                     承诺仅需在其对公司持股达到 5%以
                                                     上时才须遵守、履行,导致其在未提前
                                                     四个交易日进行公告的情况下实施了
                                                     减持。
                                                     公司积极配合监管机构要求,要求其遵
                                                     守承诺事项的履行,持续关注股东减持
                                                     行为,督促其落实减持规则的要求,进
                                                     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履行信息披露
                                                     人义务。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无虚
                                            是                      不适用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诺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2021 年 12 月,东兴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
                                            王伟洲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督导职
                                            责,为保证对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东兴证券委派周磊先生接替王伟洲先生担任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与
                                            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4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于洁泉                     周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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