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13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各位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需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在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和充分
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现金收购佛山市顺德区永创翔亿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80%
股权并签订相关协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人民币 19,2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收购佛山市顺德
区永创翔亿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80%股权并签订相关协议事项,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收购的方式、具体方案、资
产收购协议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收购有利于进一步拓
展公司业务领域,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人民币 19,2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收购佛山市顺德区永创翔亿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80%股权并签订相关协议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钱可元 杨高宇 方吉鑫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