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各位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需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在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和充分
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二、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
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已制定《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生任何违规
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钱可元 杨高宇 方吉鑫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